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中国商标事务所的通知

点击数:1713发布时间:1990-07-20 00:00:00 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中国商标事务所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经济特区工商行政管理
局:
    经人事部批准,成立中国商标事务所,其主要业务是:商标设计、商标服务和国内外商标代理。
    中国商标事务所属于事业单位,企业化管理,独立经营,自负盈亏。机构为司(局)级,下设一室三部,即:办公室、商标代理部、商标设计部、商标服务部。
    自即日起开展工作。原商标设计所撤销。